P2P行业里各种非标资产的风险简析
liyonghua
2015年10月1日
互联网金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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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标资产的全名为“非标准化债权资产”,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。标准化的融资渠道,如银行贷款、债券融资等,均是在一种相对明确、规范与公平的机制保护下进行的投融资过程,非标产品则是绕过银行或债券审批管理部门,通过某个非标准化的载体(如信托计划等),从而将投融资双方衔接起来。
在去年3月份银监会出台的“8号文”中,指出当前非标资产的存在形式“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、信托贷款、委托债权、承兑汇票、信用证、应收账款、各类受(收)益权、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”。
一直以来,银监会对银行的信贷规模有着严格的监管,75%的存贷比红线限制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规模。另外,银监会在银行信贷资产的投资领域上也有所限制,例如限制银行贷款投向地方融资平台、房地产企业、矿产企业等产能过剩行业。因此,在寻求监管套利的动力之下,银行找到了一种新的放贷形式——投资非标资产——来规避银监会的监管。
从投资非标资产的主体——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,投资非标资产这种监管套利的行为能够为其带来诸多好处。一方面,与普通贷款相比,通过投资非标资产为实体经济提供“贷款”业务的收益率相对偏高,能够为银行创造更高的效益;另一方面,利用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属于银行表外业务,不在银行的会计科目中体现,银行在做大非标资产规模的同时不需要考虑存贷比限制;通过同业业务投资非标则因属于同业资产,仅需计提20%的风险权重,在银行会计科目中主要体现在买入返售资产以及应收款项投资项下。因此,在过去几年内,银行非标业务实现了快速扩张。
1、信贷资产:企业、个人产生的信用贷款。一般无抵押、无担保,且额度较小,风险在于国内征信体系不健全,贷款违约率较高。
2、债权收益权:通过二级市场将优质债权转让给投资人。由于债权收益权的转让并不需要进行转让公示也无相关的登记制度,因此,存在转让方将债权收益权对应的原债权再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。若发生任何影响原债权实现的情形,投资人无法直接向原债权的债务人主张权利,仅能依据合同约定向转让方主张权利。
3、承兑汇票:企业以银行(商业)承兑汇票作为抵押,在平台借款。借款人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,风险在于有假票、背书错误、兑付违约等。
4、信托贷款:P2P利用信托通道将资金引入收益率稳定的地方融资项目,或者发行阳光私募基金。风险在于市场利率发生变化、借款人出现信用状况严重恶化或清盘破产等情况。因此,投资者在选择这类产品前要注意三个主体的实力:产品发行银行、信托公司和信托贷款的借款人。
5、应收账款:企业以应收账款作为抵押,在平台借款,此外还涉及保理资产。保理又称托收保付,企业将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公司,并让其负责为企业融资,形成保理资产后收益权再通过P2P平台向投资者募集资金,不过这类业务存在应收帐款真实性、违约及重复抵押三大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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